為加強集團公司監事會監督管理工作,自2021年3月17日至4月1日,集團公司法務審計部組織人員對各子公司及各項目部合同管理情況、財務及生產經營情況、內部審計整改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檢查。
本次監督檢查工作,集團公司各項目部及各子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積極配合。檢查人員查看了2020年度已簽訂的合同管理及履行情況、財務管理情況、業務開展情況、企業經營管理情況、企業會議記錄情況,同時監督企業重大事項、對內部審計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提出整改建議。
整體來看,集團公司各項目部及各子公司均能按照集團公司和各公司經營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合同和財務管理,均能按照集團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開展工作,重大事項均能按照程序進行決策,全年沒有出現重大法律訴訟情況,內部審計基本已按照審計要求進行整改。
本次檢查共調閱查看各類合同2230份,主要問題是合同管理過程中會簽、合同簽訂、審批、歸檔管理等問題。檢查人員在現場把發現的問題及風險點及時反饋到各項目部和子公司,并指導各單位按要求立即整改。
集團公司監事會堅持發揮監督制衡作用,推動各單位依法合規經營,促進了集團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和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同時,監督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能夠及時預警企業的重大風險,有效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發揮警示作用,規范各單位負責人的履職行為。
下一步,集團公司監事會將進一步做好內控監督檢查,提高部門人員的業務能力,努力維護企業國有資產安全,為集團公司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